创建文明城市 构建和谐校园

发布者:主站信息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9-02浏览次数:1069

说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城让我们共同行动文明有礼优雅如你2020年,是长春市向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发起冲击的关键之年创建文明城市,对长春来说是一场城市大考。作为新时代的文明市民,面对这次大考,我们每一位师生都应该以主人翁的姿态紧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步伐,积极行动,为长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努力。

下面,就让小编给大家补补课:

  

Q:了解“全国文明城市”

  

A:全国文明城市,简称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中国大陆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全国文明城市是中国大陆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有价值的城市品牌。

  

Q:作为长春的一份子,我们可以为城市做点啥?

A:市民守则建议,供您参考。

(1)市民要关注要知晓。

(2)市民言行要文明、人际关系要和谐。

(3)市民要广泛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4)不做违反道德法规的事。

Q: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包括什么?

A:国家层面: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

  

  

社会层面: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

  

  

公民个人层面: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覆盖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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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晓霞